关于2013年国庆节放假及假期安全工作的通知
2013-09-23 13:08:47
代表处各部门:
根据中心办公室通知精神,结合代表处实际情况,现将2013年国庆节放假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安排
2013年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9月29日(星期日)、10月12日(星期六)上班。
二、代表处各部门主管领导务请保持手机处于开通状态,以便突发紧急事件时保证联络畅通。
三、代表处各部门员工在9月30日下班离开办公室前要切断所有相关用电设备电源,彻底消除不安全隐患。
四、节日期间,出游人员较多,员工出行时要特别注意个人及家属的人身、财物等安全问题,提高防范意识,尽可能减少人员密集场所聚集。
特此通知。预祝各位节日愉快!
广东代表处行政部